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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有关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问题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06-04-20)



  国家发改委对于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发布之前取得丙级、预备级以及临时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在原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意其证书有效期延长至我委2006年第一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结果公告之日。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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